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现将《2024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实践性考核课程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并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各主考院校要认真安排好实践性考核各环节的工作,并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点击下载:2024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实践性考核课程安排表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1月22日
说明:
1. “*”为委托开考专业。
2.报名条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 号)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应考者一般在该课程所涉及的理论考试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该课程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应考者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综合考核。
3.考生有关实践具体工作时间和事宜应先与院校取得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见上述安排表。
4.课程合格后打印论文申请表和专科毕业证到准考证所在地自考办盖章,然后联系主考院校申请论文事宜。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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